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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(2023年第三季度)

发布时间:2023-10-14来源:
信息分类指标项目本期数值上期数值
1.基本情况1.1重点(特色)专科国家级00
省级神经内科/介入放射科/泌尿外科/骨科神经内科/介入放射科/泌尿外科
市级病理科/骨科/高压氧医学科/呼吸内科/耳鼻咽喉科/重症医学科/护理学/心血管内科/普通外科/全科医学科/内分泌科/普胸外科/超声医学科病理科/骨科/高压氧医学科/呼吸内科/耳鼻咽喉科/重症医学科/护理学
心血管内科/普通外科/全科医学科/内分泌科/普胸外科/超声医学科
院级超声医学科/影像中心/妇科/神经外科/消化内科/心电心功能科/胸心外科/眼科/肿瘤内科/产科/口腔内科/老年医学科/皮肤科/输血科超声医学科/影像中心/妇科/神经外科/消化内科/心电心功能科/胸心外科/眼科/肿瘤内科/产科/口腔内科/老年医学科/皮肤科/输血科
1.2“江淮名医”人数22
1.3床医比3.59:13.29:1
1.4床护比2.32:12.13:1
2.医疗费用2.1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(元)314.77335.57
2.2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(元)11161.311723.44
2.3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单病种平均费用(见附件2)
2.4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(%)城镇职工81.1280.87
城乡居民67.5467.03
3.医疗质量3.1治愈好转率(%)98.4698.16
3.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(%)99.7499.84
3.3急诊抢救成功率(%)98.6097.86
3.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(DDDs)37.5037.73
3.5门诊输液率(%)3.416.32
3.6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(%)0.290.28
3.7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(%)0.0120.0042
3.8出院患者手术占比(%)27.8625.75
3.9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(%)0.150.34
4.运行效率4.1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(%)61.9564.00 
4.2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(分钟)19.9819.59
4.3术前待床日(天)二级手术2.392.81
三级手术3.063.12
四级手术4.304.27
4.4病床使用率(%)85.6485.85
4.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(天)8.949.00 
4.6门诊人次329580297550
4.7出院人次2336521670
5.患者满意度总体满意度(%)96.0296.72
6.承诺服务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(见附件3)





住院患者前20位单病种平均费用
序号疾病名称 (按 ICD10 编码分类)术式本期平均费用 (元)上期平均费用 (元)
原发性高血压/13144.9213021.49
糖尿病/12638.6412989.3
冠心病/13349.0913047.08
心律失常/15320.8414446.48
慢性活动性胃炎/9147.979706.39
脑梗死/10997.5110422.49
前列腺增生症/10144.2711270.13
尿毒症/16336.6416698.75
结节性甲状腺肿 /8850.59468.50 
10 肺炎(儿童)/8852.9411612.07
11 2型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/8751.459324.53
12 糖尿病足/9148.479737.22
13 肺炎(住院、成人)/16431.0522022.87
14 腰椎间盘突出症/10889.6910798.93
15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/9080.669218.42
16 颈椎管狭窄、间盘突出/9418.859530.02
17 白内障/8663.648660.36
18 泌尿系感染/18171.9914757.32
19 肺部感染/7730.337991.17
20 心力衰竭/15036.9213602.4

附件3:

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

为切实贯彻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增强服务意识,规范职业信用行为,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,强化医院管理,不断改善服务态度、医疗质量,更好地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,我院社会服务实行如下承诺:

一、承诺内容:

1、急诊医疗

1)及时接诊,实行首诊负责制,建立急诊“绿色通道”,急救中心24 小时昼夜开诊,设分诊台。救护车鸣笛到达后,急诊护士分诊后指导病人就诊。遇有急救工作时,依据病情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相应处理。

2)及时抢救。病人挂急诊号后,值班医师及时依次诊治。在特殊情况下,对急救的病人,先抢救,后补交款。

3)服务优先。急诊挂号、取药、诊疗、住院实行24小时昼夜全程优先服务。

4)急诊病人经预检、分诊、抢救处理后需住院者,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陪同到相应病区;危重病人就地抢救,需急诊检查者应派专人陪同。

2、门诊医疗

1)按时开诊。普通门诊医师和专家门诊医师一律按时到岗,开诊时间:每天上午8:00;下午2:30。

2)首诊负责。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,第一位接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、会诊或转至有关科室,无推诿现象。至下班时间,若还有已挂号的病人未就诊,应实行延班,待病人就诊后方能下班。

3)合理布局。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,分楼层设置挂号、缴费窗口和自助设备,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。

4)方便检查。临床检验、放射、心电图、B 超、计算机横断层扫描(CT)、磁共振(MRI)等实行全日服务(时限性特种检查除外)。

5)合理用药。不开大处方,减轻患者负担。

6)提供便民设施。为患者提供饮水、轮椅、担架、纸、笔、健康教育处方等便民服务。

7)多渠道挂号。门诊实行银医卡或就诊卡实名制挂号,每层均能实现窗口和自助挂号,同时提供电话预约、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。

3、住院医疗

1)按时查房。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。

2)及时确诊。对入院一周仍未确诊的疑难病人,应在24 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,尽早明确诊断。

3)及时治疗。经检查、明确诊断后,立即进行相应治疗,须手术的病人,尽快安排手术;有特殊情况的,应向病人进行说明。

4)严格执行查对制度,坚持“三查七对”制度,精心护理,健全与完善各科室(部门)患者身份识别制度。

5)加强医患沟通,主动与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、治疗方案,并耐心解释,加强入院时、手术前、出院后沟通指导。

6)住院病人到病房后,医护人员及时接待,危重病人及时诊治。有专人负责介绍患者住院须知,介绍其主管的各级医师和责任护士。

4、药品安全

严格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,严把进药关口,保证做到无假药、无过期失效药品、无质量不合格药品。

5、优质服务

1)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士法》、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等卫生法规,依法行医、恪守医德、为医清廉。严禁收受“红包”、礼品、回扣,严禁“搭车开药”、检查,严禁开单提成和利用工作之便,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
2)挂牌上岗、衣帽整洁、仪表端庄、举止文明、认真负责、态度和蔼,无冷、推、拖、硬、顶现象。

3)因病施治,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,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治疗自主权,施行特诊特治、临床试验性治疗和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等诊疗服务时,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。

4)坚持对出院、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,收集患者意见,及时反馈,及时整改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。

二、投诉与监察

以上承诺如有违诺行为,请到本院投诉办反映(电话:62965082),医院会热情接待,进行登记、核实工作。对于投诉,能够当即答复的,则即速答复;需核实后答复的,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为方便投诉,在门急诊、住院部设立意见箱,以实施对承诺的有效监察。

监督电话:62965019(院纪检监察室)、62965050(行风办)、62965082(投诉办)。


和平路院区: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, 电话:0551-62203666
广德路院区: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, 电话:0551-62965102

投诉电话:和平路院区62203612,广德路院区629650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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